2021年年初(1月27日),兵役法(修订草案),开始公开征求意见,为期30天(1月27日-2月25日)。
(图来源丨中国人大网)
据全国征兵网最新消息:
新的《征兵工作条例(修订草案)》已于7月2日上线全国征兵网;
同时,从7月2日至8月2日,面向全网征求意见。
《兵役法》要达成“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”目的,主要就是依靠《征兵工作条例》,对征兵工作进行规范和加强的。通过修订《征兵工作条例》,来推动征兵工作的变革!
现行的《征兵工作条例》是2001年的版本,距今已有20年。
20年的时间,国家和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,国防和军队改革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,征兵工作,是时候迎来调整了!
按照今年新的政策法规要求,总结今年征兵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变化。
01
新兵交接方式,将出现新变化!
之前,新兵都是要接的,也就是各个部队派人去接兵。
这次调整之后,可能就不是这样,而是把“接兵”、“送兵”、“自行报到 ”结合起来!
依托军队专业训练机构或者军队院校设立新兵训练机构,成规模集中统一组织新兵训练的,由兵役机关派人送兵或者新兵自行报到;
对政治、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,通常由部队派人接兵;
其他新兵通常由部队派人领兵。
02
高校征兵工作站,明确设立
今年年初,在2021年征兵工作安排中明确:
要继续强调要“加大高校毕业生征集力度”,要“走开技能型人才征集路子”“搞好部队急需兵员征集”。
这样的强调,其实就在释放信号:大学生征兵工作,正日益被重视。
这一次,在《征兵工作条例》里明确了——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,设立征兵工作站,负责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;根据需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本学校征兵工作。
也就是说,每一所高等院校,都该有“征兵工作站”,如果有需要,还可以成立:征兵工作领导小组。
03
“二次入伍”,法规明确优待!
《征兵工作条例(修订草案)》第十二条明确:
退出现役的士兵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再次入伍,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。
这句话,其实隐含了好几个关键信息:
一是从法规条文的角度,让“二次入伍”合法、合理、合规。
毕竟,此前一直没有“退役士兵再次入伍”的说法,只有这样去做的,没有这样去说的。
由此,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,这些“二次入伍”的战友,几乎是享受不到任何政策上的优待——尽管之前当过兵、服役过,但二次入伍,还是跟其他人一样。
二是给予“二次入伍”的战友,一些服役方面的优待。
这一点,首先体现在服役单位的选择上——可以到老单位服役,其次是体现在岗位的优先——可以到原岗位服役,当然,成年人,还可以两者都要!
04
正式实行两季征兵
受新冠疫情影响,“一年两次征兵”从今年开始正式实施,实质推动“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”改革落地,这也是自1990年以来首次在春季征兵。
上半年征兵自2月20日开始,3月16日组织起运新兵,3月31日结束;下半年征兵自8月15日开始,9月30日结束。
对于广大青年来讲,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,实行两季征兵意味着有更多的选择机会。
05
大学生征兵,成为重点
从各省已公布的消息来看,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较之去年有大幅度提高,一些省市大学生征集比例在70%以上,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在30%以上。
《征兵工作条例》的修订,将紧贴“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”的目标要求,明确优先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对政治、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兵员的征集。
明确大学在校生、应届毕业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。
这些,都可以视为给予大学生士兵的一种优待。学校所在地、户籍所在地,哪里的征兵政策更好,应征入伍的大学生,就可以选择从哪里入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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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来源丨全国征兵网、中国人大网、网络整理